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为了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要求落在实处,以实际行动纪念建党88周年。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七一”前,在全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学理论,重践行,科学发展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
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己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激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为实现我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主要内容
1、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的主题实践活动。全局各党支部要注重加大学习力度,积极创新学习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党支部理论学习、党员电化教育活动室等阵地作用,切实采取专题辅导、理论宣讲、党课教育、知识竞赛、学习心得、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理论的不断深入。要紧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改善环境”等重点任务,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内容,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实践活动。
2、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局各党支部要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强基创先”工程和区委“百、千、万‘十一五’共建和谐工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在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先进性建设方面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广典型。要组织广大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党性分析,认真查找自身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民主评议。
3、大力开展帮扶困难党员群众活动。“七一”前,全局各党支部,以帮扶建国前入党无工作老党员、享受低保和生活特别困难党员群众为重点,采取“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慰问“结对子”的困难职工群众、“一助一”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切实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使困难党员和群众亲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每个党支部原则上慰问不少于两户。
4、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全局各党支部要坚持典型引路,在全面总结本单位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典型事迹的宣传和学习,在全局形成人人学先进、人人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局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学理论,重践行,科学发展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切实搞好组织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本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6月底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党建工作联系点单位参加一次活动。
2、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要着眼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改进活动方法,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带来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展现广大干部群众的饱满热情和崭新风貌,营造良好氛围。
各党支部要将开展“学理论、重践行,科学发展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10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和平区司法局机关党委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