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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查思考

作者:佚名 日期:2009年08月18日 来源:不详 人气:

为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的开展,深入了解基层妇女维权工作的情况,按照区妇联要求,镇妇联于9月份在全镇开展了维权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分析信访案件等形式,对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以及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出现的问题和挑战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韩村河镇维权工作情况现状


多年来,镇村两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在保障妇女政治权利方面。针对女干部参政议政问题,制定下发了“韩村河镇妇女发展规划”,并着力实施,使全镇女干部在干部总数中的比例逐步上升。目前,我镇有妇女干部66人,占全镇干部总数的25.6%;村级女干部39人,占同级干部数的22.5%;女党员38人,占全镇党员总数的2.1%;全镇女人大代表19人,占总代表数的24.4%;乡镇领导班子都配备1-2名女领导干部,后备女干部9人,占全镇后备干部总数的20%。今年,镇妇联紧紧抓住村级换届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工作,使18.5%的妇代会主任进了两委会班子,37%进入支部班子,66%进入村委会班子。


2、在女工劳动权利和劳动就业方面。针对全镇、集体、私营企业的女工劳动保护问题,妇联组织积极主动联合党委、政府、人大、工会等有关部门,深入各类企业中,对女职工保护工作进行宣传。目前,全镇有5600名妇女参加“双学双比”竞赛、“巾帼建功”、“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劳动权利。在劳动就业方面,我镇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倾斜政策和措施。如对凡适应妇女就业的岗位,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不得以种种理由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针对下岗失业妇女,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给失业妇女提供就业机会。今年,政府支持镇妇联建立了面积550平米的巧娘就业培训中心,开辟了下岗失业女工和农村妇女再就业培训基地,为她们提供信息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搭桥等全方位服务。截止到目前,镇妇联举办养殖、种植、家政、手工钩织、缝纫订制工等各种就业培训班11期,共培训学员530人;举办大小妇女劳动力招聘会5次,招聘工人210人,当地就业120多人。镇妇联的这一举措得到全镇妇女的一致好评。特别是孤山口村的“艳军天姿工作室”积极支持镇妇联的妇女培训工程,该工作室义务提供所有缝纫设备和布料等,让本村的100名学员进行实际操作;近日该工作室又培训手工插花学员30人,培训后有60人在工作室作缝纫订制工、20人左手工插花工。参加培训的学员就业机会明显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加,使广大妇女学有所用。为政府减轻了压力,保证了社会稳定。

3、在妇女儿童接受教育方面。我镇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高,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2005年,全镇小学适龄儿童招生数为238人;入学率为100%。此外,我们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开展“春蕾爱心大行动”,2005-2007年全镇资助“春蕾女童”达210人。几年来,有1500名农村妇女参加扫盲学习。农村妇女劳动中已有80%以上妇女掌握了一至两项实用技术,有560人参加农函大、农广校的学习。

4、其它方面。镇妇联积极争取领导重视,镇妇联集合全镇实际,制定下发了韩村河镇2005—201O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把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推动了我镇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

5、维权制度及组织网络建设情况

 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它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在社会的每个角落。虽然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仅靠妇联解决妇女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近年来,各级妇联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拓宽了维护渠道,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维权格局。

 维权组织网络建设。加强了妇女维权的组织网络建设,在镇、村建立健全了一支维权骨干队伍。首先,镇妇联在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一镇信访办为主的维权工作室,负责维权工作;各村也相应的建立了维权工作站,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分片下设维权信息员。同时,加强对维权骨干的培训,镇妇联3次举办专职妇联干部培训班,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各村也培训了维权信息员骨干,全镇共培训维权骨干210名。

二、存在的问题

1、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镇妇联的来信来访中的大部分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大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

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的住房是男方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二是家庭暴力取证难。几年来,因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来妇联信访的案件居高不下,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而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2、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时代要求。比如;以往妇联维权工作都是说服教育式,唱独角戏,凭着自己的热情去调解、去呼吁,往往力量不够,解决不了问题。

 3、妇女在政治上、人身上、婚姻家庭上等出现不平等现象。比如:全镇现有的女党员人数相对较少,婚姻家庭问题不断增多。离婚、家庭暴力、重婚纳妾等现象增多,严重侵犯了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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