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几十名旅游车车主聚集在海南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简称旅游车中心),要求旅游车中心就旅游车苦苦等待“滚动派车”十多天接不到活,旅游车中心收入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做出解释。
车主反映: “滚动派班”十多天接不到活 23日下午,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往位于海口市华信路的旅游车中心,当时已经聚集了几十名旅游车车主。车主陈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牵头下,由全省12家旅游汽车客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旅游车中心,负责实施全省旅游汽车统一调度、统一结算。它的成立曾一度有效地打击了各种“黑车”,也试图从根本上遏制了行业的恶性竞争与“零车费”的蔓延。长期以来,由于一些旅行社违规租用“黑车”,致使他们正规旅游车的客源受到影响。虽然交通及相关管理部门也屡次开展打击旅游“黑车”的专项行动,但由于种种原因,收效甚微。 据车主张先生介绍,旅游车中心对旅游车实施统一结算管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收费标准是按旅游汽车客运营业额的2.5%计收。旅行社将运费统一交给旅游车中心,旅游车中心在扣除税、费后将各车营运所得划拨给车主。但我们经常发现,我们从旅游车中心拿到的钱跟旅行社实际支付的应收款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 张先生还有一个担心:有些旅游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简称《许可证》)8年的营运期即将到期,车主非常关心到期后,该许可证是否可以延续的问题。 省道路运输局: 将继续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24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南省道路运输局采访。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旅游“黑车”等扰乱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情况确实存在,主要是一些未经统一调派私自接团的正规旅游车,以及一些自驾车、“一日游”车、班线车超范围经营。针对这一现象,省道路运输局今天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违规营运行为的通告》,将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市场各种非法违规营运行为。 就广大旅游车车主关心的经营期满后是否能延期的问题,省道路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至于经营期满后能否重新取得经营许可,主要看申请主体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的资质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因素。 旅游汽车中心: 欢迎车主监督 针对旅游车中心收入分配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省旅游汽车协会、旅游汽车中心的蔡副秘书长表示,如果车主从旅游汽车中心拿到的钱,与旅行社支付的应收款之间有差距,车主可以来旅游汽车中心进行核对,确有出入的话,多退少补。 蔡副秘书长还说,旅游车中心是非盈利性的组织,所收取的2.5%代理费是经过省发改厅批准的,这只是为了维持旅游车中心和省旅游汽车协会的日常开支,如果产生了什么矛盾,希望广大旅游车车主不要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最好能坐下来一起协商解决,也欢迎广大车主对旅游车中心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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